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7-24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安监局 字号:[ ]


  

  

绍市安委办〔2017〕27号


 

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

 

  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市直开发区管委会:

  今年以来,我市相继发生火灾、高空坠落、触电、危险化学品爆炸等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,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。为有效防控较大事故,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,坚决整治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,现将排查确定的11处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布,列入市级挂牌督办,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
  一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。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整改工作被列入年度“平安绍兴”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。各地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,按照“一案一档”的要求,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帐,将隐患排查、上报、督查、验收、销号等隐患治理全过程记录在案。

  二、严格挂牌督办隐患整改销号程序。各地要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,把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作为日常监管督查的重点,严加防范。各区、县(市)、市直开发区安委办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,要按照隐患整改验收的有关规定,及时组织验收,经验收合格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。

  三、切实抓好挂牌隐患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。各地要督促挂牌隐患单位按照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间、预案“五落实”的要求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,严防挂牌隐患整改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。

  联系人:但汉愈,电话兼传真:85153562。

  附件:1.绍兴市2017年第二批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

  重大安全隐患名单

  2.2017年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隐患

  整改验收审批表

 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
  2017年7月21日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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