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市借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东风 深化危化行业专项治理

发布日期:2017-11-28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安监局 字号:[ ]


  化工产业是绍兴市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。2017年1-10月份,全市规上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191家,实现工业总产值676亿元,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的7.5% 。今年以来,绍兴市委、市政府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,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治理,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企业集中的上虞区进行重点整治,以“淘汰出清一批、兼并重组一批、改造提升一批、培育发展一批”为工作措施,全力打好化工行业改造提升攻坚战。在去年关停退出53家的基础上,目前又关停转型38家,停产对标改造提升18家,其余一律限定时间,边生产边对标整改。

  一、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举措
  1.党政高度重视。市委常委会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,要求强化责任担当,坚持依法治安,坚决开展集中整治行动,倒逼传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。市政府印发《绍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》,明确各区县市和市级部门工作职责,列出任务清单,实现挂图作战。上虞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,多方面征求意见建议,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。
  2.全面排查安全隐患。研究出台了《上虞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》,将全区化工企业划分为4大片区,多部门联合执法,排查企业96家,发现整改隐患2151项。聘请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团队,重点对113家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、工艺设备、电气、仪表等四方面159个检查项目进行会诊,全面开展“地毯式”风险排查。
  3.推进集聚提升。出台《支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政策意见》、《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准入规定》定,明确化工企业重组、转型及入园政策意见,加快杭州湾经济开发区区外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步伐,推动化工企业加快整合减量、提档升级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。目前已确定20家搬迁提升企业,有12家已签订提前推出协议,确保实现化工企业“一园式”管理。
  4.提升管理品质。在化工企业相对集中的杭州湾经济开发区着力抓好“4+2”平台建设,即环境监测体系、应急管理体系、医疗救援体系、公共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和“互联网”安全监管平台、绿色化工工艺创新及安全测试平台等两大平台建设,全面提升杭州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品质和安全监管水平。目前已于天津大学化工学员商谈建设绿色化工中试研发基地。
  二、存在的问题
  1.产业基础差,企业规模小,技术水平低。我市化工企业均为精细化工企业,为大石油化工的下游产业,除新和成、浙江医药、龙盛、闰土等少数大企业外,多数企业规模小、集中度低、装置水平差。一些企业的装备还停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,除了政府强制推行的重点监管工艺设置了自控装置外,基本停留在手动操作阶段。
  2.缺少行业管理及发展规划。近二十年来,全市化工行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和行业指导,导致盲目扩张。各种投资主体为追求经济效益,纷纷发展化工项目,对安全生产保有侥幸心理,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,把主要精力用在片面追求任务的完成、效益的最大化上,甚至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追逐利润。例如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,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差,盲目追求经济利益,隐瞒中试行为,违规在已停产的工业化装置中开展中试,导致发生3死1伤的较大事故。
  3.企业员工的素质较为低下。经调查,目前我市危化品生产企业60%以上的一线操作工学历为初中及以下人,外来人员居多,并且频繁跳槽,导致操作员工的技能水平不高,操作随意。企业的安全、工艺操作规程因技术保密原因导致规定的不详细、不具体,不能做到规范操作、精细操作,存在特殊岗位上盲目作业,甚至违章作业现象。
  4.监管力量不足,化工专业人才缺乏。安监部门成立时间晚,编制人员少,面临监管任务日益繁重,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。且专业人员普遍缺乏,市,区、县(市)安监部门化工专业监管人员平均不到1人,占危化品生产企业80%的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袍江开发区、滨海工业区无一人是化工专业人员。
  三、对策和建议
  1. 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。珍惜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带来的重大机遇,牢固地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,关停一批高耗能、低产出的“低小散”企业、搬迁一批散落在居民区的企业、淘汰一批、不符合安全标准、安全性能低下、职业病危害严重、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、技术和装备、查处一批从事危化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使用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、推广一批先进安全技术装备,推动实现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。加强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,督促所有危化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。
  2. 加强安全风险规划控制。探索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,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规划控制机制,开展化工企业定量分险评估,明确危险化学品行业发展的鼓励、限制和退出意见。加强与城乡规划的对接,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重点区域、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,实行重大安全风险“一票否决”。
  3.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坚持属地管理原则,实行乡镇(街道)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制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签字背书,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。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,建立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制度,制作风险警示告知牌。在5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、使用许可企业推进安全总监制度。对新领(换领)许可证的危化企业,召集法定代表人(实际控制人)就安全生产常用知识进行面试;对事故企业,对企业法定代表人(实际控制人)约谈,进行警示告知。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,加强媒体道歉和“黑名单”管理力度。
  4.强化安全基础保障。抓住安监部门明确为行政执法机构有利契机,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,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配比。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平台,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实时监控大数据平台。通过订单式教学,加强危险化品从业和管理人员的系统性培训。完善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,发挥在线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。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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